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团省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2019年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选拔、推荐最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学校从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根据我院2018年学生科研考核成绩,近几年“挑战杯”、“创青春”竞赛成绩,结合学院特点,校团委对项目进行分配,我院分配数量请见附件一。建议申报项目可在2018年校“挑战杯”竞赛,2018年SRIP项目等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中选拔产生。申请者可从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选择一项进行申报。经学院评审,择优选拔,其中研究生项目数量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3。项目总数超过5项的学院至少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所有项目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相关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相结合。
3.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积点分必须名列年级50%以内,且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名列班级20%。其中研究生不作积点分排名要求。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2017级本科生或2018级研究生。
5.曾参与各级学生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不能参与申报本项目。
6.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7.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只需负责人申报即可)务必于2018年3月1日15:00前将自己的项目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学生科研项目”进行一次申报,如实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将项目申报书(未签字盖章即可)上传到“项目详情”一栏。
8.学院将在截止时间后组织专家对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19年立项项目并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于3月中旬统一对书面材料盖章,并下发纸质申报书留学院存档。
9.最终立项的项目将学院下发的盖好校章的申报书导成完整的PDF版本(需盖章、签字的页面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后一并导出),以学校名称+项目名称命名,例如“宁波大学基于谷氨酸的双交联聚合物水凝胶的构筑及其机理研”。所有规范命名后的文本(PDF和word版本)统一打包,于3月15日11:3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科研部邮箱[email protected],以项目名称命名,例如“XXXX2019新苗立项”。
三、项目管理
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是浙江省最高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资助经费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顺利结题,否则将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
3.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将作为学校校级立项。
4.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科研部虞贝奇(13185212227)。
附件:
1、 各学院项目数量分配表
2、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3、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4、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5、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6、 201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 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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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科研部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