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支部: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民主评议党员暨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的通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 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
2. 民主评议党员暨党员锋领指数考评;
3. 各支部需要切实召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
A、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
按照“基层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学院党委评定”的程序开展。支部按照附件1评价标准,填写附件1(支部名称,填报人填分数等信息),12月4日16:30前发往党员之家电子邮箱:1909128127@qq.com汇总。学院党委根据自评分、互评分,按总体得分=自评分×30%+互评分×40%+党员之家评分×30%,根据四舍五入原则,确定最后得分。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初步确定支部星级考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支部星级考评结果。
B、党员锋领指数考评(本学期发展的党员不参与考评,锋领党员名额不超过支部党员数15%)
按照“党员自评、互评——群众测评——基层党支部评定—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基层党支部要实时关注、记录党员各方面综合表党员依据考评标准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评打分。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每位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对照考评标准进行互评打分,同时吸收党外群众代表参与并测评(一般不低于被测评党员总数的1/3)。在党员自评、互评,群众测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名党员的锋领指数得分、民主评议等次。附件3和附件4,支部统一于12月4日16:30之前发往党员之家电子邮箱:1909128127@qq.com汇总。
C、支部组织生活会。(12月4日12点之前)
支部组织生活会应结合年度党员“锋领指数考评”,进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定好主题,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开好组织生活会,会上务必严肃认真,注意会风,做好相关支部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