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外〔2018〕146号)文件的要求,我院将组织申报2018年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现将相关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港澳台学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请参照《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外〔2018〕146号)文件(附件1)要求。
二、奖学金申报及推荐
1.学生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港澳台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表(附件2)和申请材料,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上交学院。
学生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
(3)身份证件复印件
(4)健康证明;
(5)推荐信(长期进修生除外)
2.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6月14日上午11:00前报送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
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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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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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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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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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包括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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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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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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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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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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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包括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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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材料发送至6457276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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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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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院考查、推荐:相关学院负责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并报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校拟定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荐结果报送宁波市教育局。
联系人:学工办孙老师
联系电话:8760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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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