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非毕业班研究生: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作现将提前启动,即日起开始申报。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srip等校级科研项目,至今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资助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一)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二)资助经费为:
(1)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800元/项;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
三、推荐和评审原则
(一)实行限额推荐原则。2018年度推荐项目数根据学院非毕业研究生数、结合2017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率进行分配,每个学院可推荐的项目数详见附件2。
(二)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学院需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不推荐。
(三)学院评定,根据得分进行排序。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并进行排序,确定推荐资助类别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四)学校资格审查,确定资助类别。根据经费总额,2018年度预计资助项目128项(其中自然科学类73项,人文社科类55项)。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11月29日--12月8日)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需注意,申请项目题目或相近题目已申请校级其他类别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重复立项。其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 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需一式两份),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5),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12月8日下午3:30之前将《申请书》需经导师签署意见和《专家评审表》、《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401办公室陈老师,同时将《申请书》和《专家评审表》、《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打包发至陈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年级+专业+姓名+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2.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并进行排序,确定推荐资助类别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并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
五、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即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具体按照《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60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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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