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较好地完成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的评定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3. 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奖项类别、条件及名额
(一)学业奖学金
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宁大政【2016】68号),符合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其奖励标准和等次如下:
1.一年级新生
(1)博士生
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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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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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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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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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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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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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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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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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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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硕士生
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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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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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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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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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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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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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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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志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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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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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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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一、二等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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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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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三年级研究生
(1)博士生
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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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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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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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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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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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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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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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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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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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硕士生
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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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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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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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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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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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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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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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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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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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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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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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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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年级新生采取审核制,二、三年级采取评审制。
(三)绣山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为9名(商学院1名)。评定条件详见《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4〕38号文件)。
(四)捐赠助学金
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名额为50名(商学院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6万元。评定条件《宁波大学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5〕115号)。
(五)个人荣誉: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2015级和2016级)
三好研究生获奖比例为10%,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比例为3%。评奖范围涉及二、三年级研究生。
评定条件之一:三好研究生,原则上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原则上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其余条件参照《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78号)文件。
三、评定工作要求
(一)细化评定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于奖学金评定,各班级要参照学校的管理办法修订和符合本学院实际的实施细则,细化评定规则,充分体现分层次、分年级、分类别的综合评价办法,并采取量化赋分的评定方式。请各个班级根据此指导意见和学院实施细则,及时在班级公布。
(二)在学生申请基础上,确保材料真实。重视研究生“本人申请”这一环节,增强参与评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必须本人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附件)提交所在学院,各班级应严格按照评奖办法对各类奖学金的获奖助人选进行逐一审核,务必在评奖中把好审核关。相关材料说明:
1.对于评定对象资格条件说明。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指的是人事档案进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国防生、联合培养研究生等以协议书作为认定依据,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助政策按有关协调会议精神实施。
2.对于捐赠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进行严格核实,通过多种方式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进行调查了解。
3.评奖学年时间:原则上为2016.9.1----2017.8.31。学生科研成果须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中,以备网上审核,未录入系统的将不予认定。为激励毕业生多出高质量成果,在国家奖学金评定中,对毕业学年的研究生(不包括延长毕业研究生)其材料认定时间可延长一个月,即至2017年9月30日前。
5.成果级别认定。自然科学类依据《2014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教职工用)》,人文社科类依据《2016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会科学类)》,论著和译著依据《2016版宁波大学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目录》。
(三)程序规范,体现公平公正。所有奖项评审过程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学院可采取票决制,也可采取公开答辩等方式评定。推行公示制度,学院设立评奖咨询、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加大师生们对评奖过程和评奖结果的监督力度,公示时间,国家奖学金必须公示5个工作日,其他奖项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生对于学院评奖工作中具体问题提出异议,由学院负责解释并进行复议,对学院复议结果还存异议,研究生工作部提请校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终审。
(四)各申请者要正确对待个人得失,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通过各类奖项评定,激发自身学习、科研动力,为进一步深造或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基础。
(五)各申请者对拟获奖名单或学院评奖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异议的,请以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提出异议,办公室将及时予以解释并进行复议,切勿越级申诉。
四、评定时间和安排
(一)10月13日—10月16日,研究生个人依据相关文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将材料交至学工办401陈老师处。同时将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并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 学业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本人自愿申请并依据《加拿大28开奖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加拿大28开奖网
研究生综合评价计算办法》,如实填写《加拿大28开奖网
研究生综合评价得分明细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个人荣誉、捐赠奖学金等:各申请者对照评定条件,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评定办法》、《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综合评价分数计算的,填写《加拿大28开奖网
研究生综合评价得分明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个人申请表、综合评价得分明细表、班级汇总表、证明材料)在10月16日下午16点之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由专人提交至加拿大28开奖网
401办公室陈文鹤老师处,联系电话87609213。电子材料(电子版申请表、明细表、班级汇总表)以“班级名称+研究生奖学金”为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名称打包发送至chenwenhe@28draw.com。班级汇总表中按照排名顺序填写,如涉及候选人,在后面标注某项奖学金候选人字样。
(二)10月16-19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核实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并依据相关文件和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初评,评定拟获奖候选人。
(三)10月19日-10月21日,学院对各类奖学金、个人荣誉的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并受理异议。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提交学校研工部。
报送学院材料:纸质版商学院401办公室,电子版发到chenwenhe@28draw.com。监督和举报电话87609213.
联系人:陈文鹤 8760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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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