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52号)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2016年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16年立项的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宁大政办〔2016〕73 号,见附件1;同时附上2016年中期检查结果)。
二、结题要求
1.创业类项目结题要求
⑴未注册创业企业的团队上交团队基本情况表、创业企划书及运行报告;
⑵已注册创业企业的团队上交创办企业的工商(登记)证明及团队运行报告。
2. 就业类项目结题要求
⑴毕业生跟踪调研项目,要求帮助学院完成毕业生调研答题率且一年后就业率达到优秀,并撰写提升学院毕业生一年后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薪资水平、创业率和就业服务满意度对策性报告一篇。
⑵优秀校友职业生涯规划访谈项目,采访本学院优秀毕业生6人,按照就业指导中心制定的模板要求(见附件2),制作优秀校友生涯规划采访录6篇。
⑶就业派遣服务项目,完成学院就业相关工作,并按照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模板要求(见附件3)编写学院2016年度毕业生就业发展质量报告。
⑷就业市场建设项目,承办学院专业相关的专场宣讲会5场以上,招聘会1场以上;同时附上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及对趋势的研判。
⑸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项目,组织开展院级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并推荐选手参加校赛;同时附上学生参赛作品。
⑹其他项目,提交相关工作总结报告或活动简报。
3.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宁波大学2016年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院学工办。
4.请各学院学工办积极做好本院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本院学生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报告、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研究成果,并认真整理制作结题汇总表(附件5),并在学生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报告相应栏目填写学院审查意见和盖章。
三、注意事项
1、汇总表中统计的各类信息务必准确,其中学生学号及教师身份证号码将用于统一进行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和教师工作量认定。
2、因今年添路基金将进行改革,对于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原则上作“无法结题”处理;本次结题情况将对学院以后的基金申报工作产生影响。
3、将结题汇总表及结题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21日前交至学工办403王凡老师,同时请将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310274260@qq.com
附件:
1、2016年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
2、职业生涯规划访谈项目撰写模板
3、学院就业发展质量报告撰写要求
4、2016年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