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应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课程。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宁波大学自2016学年起普遍开设《大学生创业基础》通识选修课程,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学生需完成线上课程学习,并参加4次线下讨论课,通过考核后计2学分。
2015级学生请于9月14日前选修开设的《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优先选修本学院课程,如本学院未开课也可在其他学院选修该课程),其余年级的学生可以根据兴趣需求进行选修(计通识学分)。
附件1:各学科学院开设《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清单
教务处
201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