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贷款学生需在毕业两年后开始按期偿还贷款。但考虑到考取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两年后仍无足够偿还贷款的能力,经与贷款经办银行联系和商议,学校决定开展
2016
年我校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我校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申请此次还款展期:
1.本年度考取本校或外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本专科就读期间在我校成功申请就学地助学贷款。
二、申请时间
申请者请在6月1日16:30前完成材料收集、审核和递交。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2016年就学地国家贷款还款展期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中备注的要求附上有效材料;附件2《2016年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展期汇总表》只填写申请者个人信息。
2.递交的申请材料请交至学院学工办403室,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donglu@28draw.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露;
地点:学工办403室;
联系电话:0574-87600364 664720
附件1:2016年就学地国家贷款还款展期申请表
附件2:2016年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展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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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