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拓宽我校大学生职业发展的途径,提高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和就业能力,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鼓励更多的在校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大政〔2014〕52号)的相关精神和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整体部署,将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列入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已申报2016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现2016年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组成的学生团队。
二、项目设置
培育基金以立项的形式发放,基金设立20万。重点项目20项,资助金额:3000元/项;一般项目140项,资助金额1000元/项,立项不资助50项。其中重点项目实行差额化评选,全校推荐36项,由就业指导中心聘请专家组评选20项。
创新学分
项目按照立项类型分为创业类和就业类两大类,各学院申报时两类申报项目原则上按照2:1比例(创业类数/就业类数)申报,学院可根据具体申报情况调整项目分配名额。
本年度添路学生项目立项纳入学校发展性资助体系,预计立项25项,资助金额2000元/项。申报团队负责人必须为2015-2016年度在档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由本人自愿申报(在《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申请表》中“是否申请发展性资助”一栏中填写:“是”),由学生资助中心综合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与项目质量情况确定本年度发展性资助名单。
三、项目类型
(一) 创业类
1、申报条件
⑴已经组建或正在组建的创业实践团队,团队需三人及以上(跨专业组建者优先);
⑵紧密围绕“现代海洋学”、“电子信息通讯”和“生命与健康”三大学科群建设,结合艺术设计、电子营销、软件设计等跟地方经济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
⑶鼓励学生创业团队将师生科研成果(包括挑战杯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项目,从事与专业相关的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新技术、新设计、新文化、新服务等领域。
⑷鼓励学生创业团队从事与公益创业相关项目。
2、结题要求
⑴未注册创业企业的团队上交团队基本情况表、创业企划书及运行报告;
⑵已注册创业企业的团队上交创办企业的工商(登记)证明及团队运行报告。
四、申报程序
项目需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最终确定。
1.学院推荐
学生团队于5月18日前将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二)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稿送至学院学工办403室,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按排序向学校推荐项目。
2.学校评审
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16年度校级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和学校发展性资助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
五、相关要求
1. 2016年度学生培育项目结题时间为2017年4月1日前,每一位学生团队负责人最多申请一次课题。
2.申报团队成员不得多于5人,指导老师不多于2人。
3.重点资助项目要求形成标志性成果。
创业实践团队,新组建创业实践团队,运行良好,须工商注册,且参加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或创业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媒体报道;已注册创业团队,运行良好,参加校级以上创业实践类大赛,或创业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媒体报道。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发动,认真指导,做好2016年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的选拔,加强过程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曹鑫624490,葛振林554648
附件:
附件一.宁波大学各学院2016年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推荐分配数
附件二.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申请表
附件三.2016年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立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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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