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做好2016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现就离校手续中有关退宿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毕业研究生应于2016年1月22日前到所在宿舍楼办理退宿手续或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延长住宿手续。
二、所有春季毕业研究生如有住宿费欠费情况的,需先到校计财处200室办理缴费手续,再到各宿舍楼办理退宿手续;无欠费情况的可直接到各宿舍楼办理退宿手续。
三、根据“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有关精神,学校根据住宿同学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算应交住宿费,实际住宿时间的起始时点为开学日,截止时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仍要继续住宿的同学需按月缴纳住宿费,办理流程见第四条。
四、申请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继续校内住宿的办理流程:1、填写《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申请登记表》编号:HQSG/QR01-2010(表格在学生社区网//sgzx.28draw.com“表格下载”导航条内下载);2、到所在学院审批后(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3、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113办公室开具住宿安排通知书;4、凭住宿安排通知书到所在楼管理员处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五、考虑到春季毕业生学制的特殊性,经与研工部协商,对需要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继续申请在校住宿的春季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可允许其按照申请在校继续住宿,住宿费按月结算,期间须服从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并缴纳住宿费及相应的水电费,申请的最迟离楼时间不得超过2016年3月底。
六、延长学业需要申请校内住宿的同学按照先退宿、后安排的原则,须退出原来宿舍再办理相关手续后入住,办理流程见第七条。
七、延长学业需申请校内住宿的办理流程:1、填写《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申请登记表》编号:HQSG/QR01-2010(表格在学生社区网//sgzx.28draw.com“表格下载”导航条内下载);2、到所在学院审批后;3、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113办公室缴纳下一年度的住宿费;4、凭住宿安排通知书到所在楼管理员处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八、已办妥校内继续住宿手续者,在继续住宿期间,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妥善保管财物;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失,相关责任人须按价赔偿。
九、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同学,应及时带走个人物品,原则上不超过2天,特殊情况请与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各片区办公室联系,否则按废弃物品处理,引起的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十、离楼时请到管理员处登记,特别是最后离开的同学,请关闭水电和门窗,并告知管理员。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