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赛简介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为主题,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决赛。全国共产生300个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其中创意组100个团队,实践组200个团队。全国总决赛由吉林大学承办。
二. 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2.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0年6月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3.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性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 报名方式:
由班级发动符合创意组和实践组报名资格的创业团队报名参赛,统一填写好报名汇总表后,统一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以班级命名文件夹,于7月3日下班前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学院统一汇总上交学校。
四. 全国决赛奖项设置:
金奖30个、银奖70个、铜奖200个;
集体奖:按照高校获奖情况奖励前20名;
优秀组织奖:按照省级竞赛组织和获奖情况奖励8名。
五. 学校组织工作:
1.大赛成立组委会,名单如下:
组委会主任:郑孟状、邵千钧
组委会成员:刘友女、王晓东、方莹芬、周星宇
竞赛秘书:葛翔、王洪影、梁含悦、孙健维
2.分工:
学生处:负责大赛实践组报名阶段和校赛阶段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校团委:负责大赛创意组报名阶段和校赛阶段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教务处:负责大赛获奖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
3.认定:宁波大学2015年认定该竞赛为国家级(省级)A类学科竞赛。
4.校赛获奖情况:按照参赛人数的8%,16%,24%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赛。
学工办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