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划拨2014-2015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经费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5年新疆少数民族(不包括新疆籍汉族学生)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开始申报,现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根据新疆教育厅文件精神,专项补助经费要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以及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分等级资助;不能人人有份,不得以任何形式平均发放,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能享受补助,要集中资金优先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学院按以下原则实行推荐:①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②获本学年助学金4000元或奖助学金总额8000元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考虑;③本学年未获资助或者资助金额较少的优先考虑;④定向委培学生不享受、内高班免费师范生不享受、留级学生不享受、享受学校学费减免的学生不享受。
二、补助等级及名额
一等:1500元 1名
二等:1200元 4名
三等:900元 6名
三、补助范围
加拿大28开奖在新疆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少数民族学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四、补助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为列入该学年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系统的同学;
2、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品德优良,无违纪处分;
3、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成绩良好,本学年无必修课(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五、补助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宁波大学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于5月13日下午4点之前将纸质稿交至院学工办423陈老师(87600362)处,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1、各申请同学要发扬谦让、诚信、互助的精神,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2、树立正确的奖助金消费观,合理规划使用资助款;
3、对于仍未缴纳学费的同学,资助款应优先用于学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