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10〕151号)等文件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4年度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1、在2014年度参加《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各类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或荣誉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报。
2、“挑战杯”类竞赛不在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 申报范围内。
二、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详见《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应的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交至商学院学工办詹老师处。另需发送 “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至zhanwenxi@28draw.com
2.对于由跨学院学生参赛的获奖团队,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其他学院不能重复申报。
3.个人或团队在同一竞赛项目取得多级名次者,或既有团队名次又有个人名次者,只按最高等级奖励。
4、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周一)上午11:30,逾期不候。
四、相关联系人
詹老师(学工办425办公室),电话8760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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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