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2015年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证工作完成质量,选拔、推荐最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学校从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顺利结题,否则将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
2.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将作为学校SRIP重点项目立项资助。
3.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申报材料请于1月10日前报送,其中,电子材料(项目申报书)请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的形式命名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一式三份上交到学工办423。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相关规定,或咨询学工办、院团委科研部相关人员。
联系人: 商团委科研部 王涛 623033 张喆 623302
学工办 宋佳敏 87600364
附件:
1、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4、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5、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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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