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发奋图强,树立“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的乐观向上的心态。根据宁波大学实际情况,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12学年“大学生励志标兵”暨“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大学生励志标兵”与“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同时进行,被评为宁波大学“自强之星”的同学直接推荐为宁波市“大学生励志标兵”。
评选对象为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加拿大28开奖名额共2名。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健康,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三)有远大理想,身处逆境,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进取。在压力、挫折、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
(四)家庭经济极其困难,通过勤工助学等途径辛勤劳动,保证学业完成。
(五)学习刻苦,无不及格科目,非学业因素评价无不合格项。
三、评定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先填写《宁波大学“自强之星”申报表》交给班长,班长统一交到学工办。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
(二)已被评为前几届自强之星的同学不再列入候选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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