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错时上下课安排
1.本部1、2、3号教学楼、西校区按照校历时间上下课;
2.本部4、5、6、8号教学楼按单双楼层错时上下课,错时打铃,具体如下表:
楼层 节次 | 单层 | 双层 |
一、二节 | 08:00 — 09:30 | 08:00 — 09:35 |
三、四节 | 10:00 — 11:35 | 10:15 — 11:50 |
五、六节 | 13:00 — 14:30 | 13:00 — 14:35 |
七、八节 | 15:00 — 16:30 | 15:05 — 16:35 |
九、十节 | 18:30 — 20:00 | 18:30 — 20:05 |
注:根据上述时间安排,两节课只有90分钟的,教师可利用课间休息补课。
3. 北校区2、3号教学楼按单双楼层错时上下课,错时打铃,具体如下表:
楼层 节次 | 单层 | 双层 |
一、二节 | 08:00 — 09:30 | 08:00 — 09:35 |
三、四节 | 10:00 — 11:35 | 10:15 — 11:50 |
五、六节 | 13:00 — 14:30 | 13:00 — 14:35 |
七、八节 | 15:00 — 16:30 | 15:00 — 16:30 |
九、十节 | 18:30 — 20:00 | 18:30 — 20:05 |
注:根据上述时间安排,两节课只有90分钟的,教师可利用课间休息补课。
二、上课方式
因疫情原因,大部分留学生无法返校,故部分留学生课程已与老师沟通采用线上教学,采用线下教学的课程如有留学生选课但又无法上课的请任课老师注意多关注这些学生的学习。
三、课表
请各位老师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我的课表”查看自己的课程安排,大家在网上查看课表时请注意点击查看“学期课表”。
四、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
1、开学第1、2周,系统对学生开放退改选权限,所以目前学校系统内的“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只做参考,第4周开始系统内的学生名单为最终选课名单,老师们可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我的教学任务”中下载打印。如需打印版可到教务办索取。
2、“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作为平时成绩记录的表格,老师们在平时上课应做好相关记录,每学期在“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有不少于8次记录学生到课情况、提问回答情况。同时应该表格中明确各项成绩评价标准;
五、“辅导+自学”学习方式申请
1、申请时间节点:从本学期开始,由学生第三周上网申请。
2、申请资格:A、申请”辅导+自学”的课程一般为重修课,同时该课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B、学校及学院的交换项目,学生可以在宁大选1-2门,申请辅导+自学。注: 实习与上课冲突不能申请“辅导+自学”(正常实习和上课是不会冲突的)。
3、平时成绩:申请 “辅导+自学”修读方式的学生要认真与授课老师制定“辅导+自学”的学习方案,认真按学习方案学习,同时还应完成老师平时安排的所有学习任务(如平时作业等),老师可按公示给正常修读方式同学的平时成绩计算方式酌情变更平均成绩构成给予评定平时成绩。
六、教学日历
1、请各位教师编制本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日历,于第二周周五之前上交至傅梅老师(fumei@28draw.com)
2、请各位教师编制本学期所承担实验课程教学计划,于第二周周五之前上交至夏春红老师(xch@28draw.com)处。
3、第一次上课教师应该以适当的方式让学生获得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
七、平时成绩及考核方式
1、考试方式及总评成绩构成比例与课程大纲一致
2、教师应该在开学第一周告知学生课程考试的方式,并将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和评定方式,总评成绩构成比例向学生公示。
3、平时成绩比例按教学大纲制定标准执行,课堂点名所占平时成绩的比例不能超过课程总评成绩的10%;
4、平行班(课程编号相同)的平时成绩各授课老师应该统一标准。平时成绩建议平均分不高于90分
5、教师应该将平时成绩在授课结束之前向学生公示。
八、调停课
尽量减少可以克服的调停课,如需调停课,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调课管理”中提前申请同时给教务办姚汶颖老师留言,审核通过后请及时通知同学。
九、学期末出试卷温馨提示
老师在学期末出试卷时,一定注意课号相同试卷相同,出题要题型丰富,建议不少于三种题型。
十、教学资料归档
教学资料容易出现的问题:
1、老师在阅卷时加分、减分出现误差
2、随意涂改试卷批改的成绩而无签名;
3、小论文无批阅痕迹、评语过于简单;
4、“课堂学习情况登记表”无平时作业、到课情况、提问情况等记录;
5、平时成绩评定无依据
十一、留学生管理
留学生管理应与中国学生管理一视同仁,严格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