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课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老生、新生及留学生均从第一周9月10日 开始上课。
二、课表
本科生课表及校历均已放入老师们的信箱内,请各位老师注意查收。老师们也可上“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查看自己的课程安排,大家在网上查看课表时请注意 查看“学期课表”。
三、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
1、开学第1、2周,系统对学生开放退改选权限,所以目前学院网上的“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只做参考,第4周周五前,教务办将会打印“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发放到各位老师的信箱内。
2、“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作为平时成绩记录的表格,老师们在平时上课应做好相关记录,每学期在“课堂学习情况记录表”有不少于8次记录学生到课情况、提问回答情况。同时应该表格中明确各项成绩评价标准;
四、“辅导+自学”学习方式申请
1、申请时间节点:无论中国学生还是留学生,教务系统输入截止时间为第三周周五16:30。
2、申请资格:A、申请”辅导+自学”的课程一般为重修课,同时该课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B、学校及学院的交换项目,学生可以在宁大选1-2门,申请辅导+自学。注: 实习与上课冲突不能申请“辅导+自学”(正常实习和上课是不会冲突的)。
3、平时成绩:如学生成功申请到“辅导+自学”修读方式,但没有完成老师平时安排的学习任务,平时成绩统一为60分,如学生完成老师平时安排的学习任务,老师可按公示给同学的平时成绩计算方式给予平时成绩。
五、教学日历
1、请各位教师编制本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日历,于第二周周五之前上交至姚汶颖老师([email protected])
2、请各位教师编制本学期所承担实验课程教学计划,于第二周周五之前上交至夏春红老师([email protected])处。
3、第一次上课教师应该以适当的方式让学生获得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
六、平时成绩及考核方式
1、考试方式及总评成绩构成比例与课程大纲一致
2、教师应该在开学第一周告知学生课程考试的方式,并将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和评定方式,总评成绩构成比例向学生公示。
3、平时成绩比例按教学大纲制定标准执行,课堂点名所占平时成绩的比例不能超过课程总评成绩的10%;
4、平行班(课程编号相同)的平时成绩各授课老师应该统一标准。平时成绩建议平均分不高于90分
5、教师应该将平时成绩在16周结束之前向学生公示。
七、调停课
尽量减少可以克服的调停课,如需调停课,请提前向学院申请,并及时通知同学。
八、学期末出试卷温馨提示
老师在学期末出试时,一定要题型丰富,建议不少于三种题型。
九、教学资料归档
教学资料容易出现的问题:
1、老师在阅卷时加分、减分出现误差
2、随意涂改试卷批改的成绩而无签名;
3、小论文无批阅痕迹、评语过于简单;
4、“课堂学习情况登记表”无平时作业、到课情况、提问情况等记录;
5、平时成绩评定无依据
十、留学生管理
留学生管理应与中国学生管理一视同仁,严格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