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冲突考及缓考的通知
各位同学:
期末考试安排已经排好,现就冲突考与缓考做如下说明,请同学们按相关说明操作:
一、冲突考申请流程及相关说明
1、因课程考试安排冲突,请学生填写“课程考核冲突考申请表”, 请任课老师签字同意申请缓考,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签字盖章同意该申请(特殊情况由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最后将表格交到开课学院教务办,以便于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表格见附件)。
2、冲突考原则上是十九周安排考试,积点分与正常考试计算一样。
二、缓考申请流程及说明
因病或其他原因申请缓考的,请按以下说明操作:
1、请学生填写“缓考申请表”, 写清缓考原因,请任课老师签字同意申请缓考,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签字盖章同意该申请(特殊情况由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最后将表格交到开课学院教务办,以便于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加入缓考申请,缓考申请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缓考申请即成功。(表格见附件)
2、因生病原因申请援考的一定要有校医院的病历证明,开考后或临近开考不能提出申请的。也可以在考前申请退课。
3、特殊情况(如学校交换项目出国)无法如期回来考试而申请缓考的最多只能申请三门缓考。
4、缓考时间为下学期开学初和补考的同学一起考试,缓考只有一次考试机会,积点分在考试成绩出来后,教务处会以这个成绩和期末正常考的成绩一起计算积点分,但积点分最高为0。
三、冲突考申请及缓考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般申请时间为每学期第16周,因病提出申请时间应不晚于该申请课程考核开考前半小时。(比如上午8:45分考试,申请时间不能晚于8:15分)
地点:10号教学楼418室 江蓉老师处
四、要求:
缓考表格一定要交到江蓉老师手上,不要放在桌上或交给其他老师,江蓉老师会当面审核后当面输入系统内,谢谢配合!
教务办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