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188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本学期将组织校教学研究项目的验收,请有关教师做好准备工作,如期上交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的范围和条件
所有到期和要求提前验收的校教学研究项目。
二、 验收评审材料(A4纸打印)
1.填写“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表”(一式2份)(附件2)。
2.佐证材料(不退还,可用复印件)及材料清单各1份。
三、 验收评审程序
1.学院或部门组织人员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完成成果,对照建设目标和相应的评定指标,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填写学院或部门评审意见,对达到建设标准的项目予以推荐。
2.教务处对参加验收的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推荐给专家。
3.学校组织校内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和评审。
4.校教学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将审核结果及公示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评审标准
完成了《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的全部内容即可结题。
五、材料上交时间 所有验收材在3月15日前交姚乐彦,并发电子版到[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