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1、期末考核工作即将开始,请任课老师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原则上必须与课程教学大纲一致)填写到工作群中的共享文件中。
2、课号前7位相同的课程请教师相互协商考核方式。专业核心课程结课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公选课、辅修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程、毕业学期单独为毕业班开设的课程、中期结束的课程,以及采取线上考核、开卷、面试、口试、答辩、论文、报告、大型作业、课程作品等考核方式的课程,结课考核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其他采取闭卷考核方式的课程,根据实际情况由开课学院或教务处组织安排。
3、本学期教学周为1到17周,考试周为18和19周。
4、请任课老师于2023年5月10日下班前,将AB试卷和答案交教务办,以便尽快安排印刷。学院试卷模板A4版格式。见附件。
教务办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