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建设
(1)通识核心课程【宁大政(2014)91号】(经费资助2-4万)
每年学校组织申报,经费由学院划拨,请老师们及时关注学校通知,学院不单独组织申报。
(2)混合式教学课程【宁大政(2014)90号】(经费资助2万)
每年学校学院同时组织申报,校级立项由学校划拨经费,学校验收。院级立项由学院划拨经费,学院或学校组织验收。院级申报书见附件1。
(3)在线开放课程【宁大政(2016)8号】(经费资助4-8万)
每年学校学院同时组织申报,校级立项由学校划拨经费,学校验收,并推报国家、省、市项目。院级立项由学院划拨经费,学院或学校组织验收,培育推报国家、省、市项目。院级申报书见附件2。
二、教材建设
(1)教材建设出版【宁大政(2016)11号】【宁大政(2012)158号】(经费资助4万)
学院组织申报,出版社仅限国家一级出版社。并推报国家、省、市项目。院级申报书见附件3。
(2)实践教材建设【宁大政(2016)11号】【宁大政(2012)158号】(经费资助4万)
学院组织申报,出版社仅限国家一级出版社。并推报国家、省、市项目。院级申报书见附件3。
三、教研教改
(1)教学研究立项【宁大政(2010)188号】(经费资助0.5-1万)
学院组织申报,遴选推荐省级教改、课改项目。省级以上项目学校奖励。院级申报书见附件4。
(2)实践教学研究【宁大政(2010)188号】(经费资助0.5-1万)
学院组织申报,遴选推荐省级教改、课改项目。省级以上项目学校奖励。院级申报书见附件4。
注:教研教改项目学院自主发文资助立项,学校每年10月统一组织验收(必须发表课题紧密相关的C刊论文),若通过验收由学校发文并计入学院教学建设业绩。
四、其他事项
(1)所有项目的结题要求与验收标准请参见对应文号的学校文件;
(2)所有项目院级立项后首期拨付60%经费,验收合格后再拨付40%经费。
(3)本年度申报的教材建设项目主要资助已完成拟2017年底前出版的教材,其他项目的建设期为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
有意向申报院级项目的老师请于7月2日前将相应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1式2份)交至教务办姚乐彦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