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要求,现就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我校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通知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本次我校可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共计17门,其中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9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3门。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20年度省级一流候选课程。特别优秀的其他课程(非省级)也可以推荐(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推荐限额总数的50%),若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此类课程将列入下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名单。
各类型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1年5月16日下班前,课程负责人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的word文档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电子版报送教务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1年5月26日,获得推荐的课程将需要教务处盖章的附件材料送至教务处204统一盖章(政审意见及学术性评价意见的统一表格将另行发布)。6月1日至5日,获得推荐的课程负责人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进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教师登录“工作网”的账户信息将另行公布。
2021年6月20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课程名单。获省教育厅推荐课程,请于6月29日前在“工作网”平台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书备案表(一式2份),按要求签字后送至教务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本次申报相关表格、《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等可在“工作网”自行查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