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 160号)和《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宁大政 2013 69号)的文件精神,对于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开展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报名参加第七批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前数批报名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但尚未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教师。
二、考核安排:
1.青年教师做好培养日志、培训学时、培养总结、教研成果、教学能力测评光盘等材料准备。
2.导师审核材料,给出考核意见和成绩并签字。
3.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组织专家进行教学能力测评(时间暂定下周三),给出学评教实时评价纸质材料、审核助讲培养材料、给出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考核意见与结果,并由发展部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送交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有关表格见附件。
请各青年教师于2017年9月8日前将考核材料交学院教务办。
教务处联系电话:87609302/889302
教务处联系人: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