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5号)中相关规定,教务处根据开课学院和学生问卷反馈,对131、132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并对考评合格者按相关文件规定核计相应的教学工作量,现予以公布(具体请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