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91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对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进行审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须报教务处审核。之前已审核通过的课程(见附件)无需重复申请;通识选修一般课程不受理新增课程的申请,只受理未经审核的已立项的通识选修一般课程。
2.公共选修课拟开课教师须填写《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通识选修一般课程拟开课教师须填写《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报表》。多位教师合作开设一门课只需共同填报一份申报表。
3.开课学院须对本院申请课程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填写《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和《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程审核后公布审核通过课程清单。
请拟开设的老师在3月29日下班前将《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教务办,并将电子稿以“商学院+课程类别+审核材料”的方式命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教务办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