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探究式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9号),本学期即将开始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验收工作。请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建设期已满两年或建设期已达一年半申请提前验收的主讲教师根据以下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一、准备一节课的教学录像(45分钟)
12月7日前到录播教室(1号教学楼505或509教室)至少录制一节课(45分钟)。使用录播教室请提前办好教室借用手续,录完之后制作成光盘。
二、 提交课程建设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是指能反映建设期内课程建设成效的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网络课程教学情况、近四个学期的课程学评教情况、学生团队作业情况、学生成果汇总、学生对教学的反馈情况(“探究式课程学生反馈调查问卷”原件及统计结果)、教师相关教学研究论文、教师教学获奖情况、教师相关教研或科研立项情况等。每门课程的验收材料需装订成册,并需制作封面和目录。
请在12月7日16:00之前将以上材料的打印稿和电子稿(无电子稿的部分材料不用交电子稿)及课堂教学录像光盘各1份交至学院教务办。
三、 准备15分钟的课程建设汇报材料(验收评审时用PPT汇报)
验收评审日期为12月18日左右,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学校将根据建设期内督导跟踪听课的综合评价、专家随机听课评价、课堂教学录像和课程建设总结材料、课程建设汇报等确定验收结果。
教务处联系人:胡建梅 办公地点:黄陈月莉楼204室
电话:87600417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