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1、期末考核工作即将开始,请任课老师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考核方式和成绩分配比率(原则上按教务处的要求平时50%,期末50%)反馈教务办。如果考核方式和成绩分配比率同教学大纲不符的,请各位任课老师把修改好的教学大纲(请签上您的名字)交到教务办备存,以应付2016年学校的教学检查。
2、课号前7位相同的课程请教师相互协商。没有告知的课程的考核方式默认为校排闭卷。公选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程,以及采取开卷、“一页开卷”、面试、口试、撰写论文等考核方式的课程和中期结束的课程,结课考核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其他采取闭卷及学位课程,结课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具体课程见2016年5月13日学院教务办网站通知附件。
3、本学期教学周为1到16周,考试周为17和18周,所以部分要随堂考的课程16周开考(单周课程15周就可以考试)
4、请任课老师于2016年5月24日下班前,将AB试卷和答案交教务办,以便尽快安排印刷。学院试卷模板A4版格式。见附件。
教务办
201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