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校教材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已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范围
1、近几年来立项后研究期已到,但未进行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校教材建设项目;
2、已经立项但尚未到期的校教材建设项目,如果已完成建设内容,可申请提前验收。
二、验收的程序
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撰写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填写《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验收表》,并交相关建设成果;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验收的教材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审,提出验收建议结果;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公示审核结果;报分管副校长审批,学校发文。
三、验收的材料
参与验收的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和《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验收表》打印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一份,并交教材(两本)或讲义(打印两份)。
四、材料递交时间及联系人
所有验收材在3月15日前交姚乐彦,并发电子版到[email protected]。 补充说明:《宁波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新旧文件交替阶段,新文件(宁大政【2012】158号)出台之前立项的校教材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仍按照旧文件(宁大政【2006】155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