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大党〔2017〕66号,附件1)要求,从本学期开始学校启动“课程思政”试点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科性学院安排2门课程进行“课程思政”试点(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各一门),鼓励更多课程自行试点探索。试点课程负责人填报《课程思政试点教学设计表》(见附件2),3月30日前由学院汇总上报。
2.各试点课程任课教师,平时可根据教学计划自行填写《课程思政试点教学记录表》(附件3),用于日常教学反思和提升。学期末每个试点课程撰写1-2个教学案例,填写《课程思政试点教学案例表》(附件4),6月22日前由学院汇总上报。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试点建设工作,课程建设经费从学院人才培养经费中统筹安排,重点资助和保障“课程思政”工作开展,同时加强该项经费的使用监管,安排指导相关课程进行试点。及时安排相关教师、专家听课并填写《课程思政试点听课记录表》(附件5),收集试点教学信息,6月22日前由学院汇总上报。试点课程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思政相关资料,积极改革创新,注重总结提高。
本科生课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黄陈月莉楼2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艾明阳 办公电话:888273
研究生课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安中大楼6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余荷贞 办公电话:888027
附件:
1.关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课程思政试点教学设计表
3.课程思政试点教学记录表
4.课程思政试点教学案例表
5.课程思政试点听课记录表
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