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推进创新型地方高校的建设,根据宁大政(2012)3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5年“教学创新奖”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由我校基层学术组织、课程群、课程主讲教师等教学一线的个人或团队完成的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
二、评选条件
1.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勇于创新,锐意改革,制订的教改方案科学、合理、先进,教改措施得当,实践效果优良,推动了创新人才的培养。
2.改革方案实施后,在人才培养上取得明显成效,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社会反响良好。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
1.由申报负责人填写《宁波大学教学创新奖申报书》。
2.本次创新奖申报不限额,采取书面初审+会议复审的形式进行评审。
3. 申报负责人于3月19日之前将《申报书》(打印稿)一式12份交教务办姚乐彦,并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
4.教务处联系人:王海燕,黄陈月莉楼204室,电话888440。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教学创新奖”设立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奖项。获奖名额15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
2.学校将对获奖项目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为3000元,二等奖奖金为1500元。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