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发开设大学先修课程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43号)、《宁波大学与鄞州区教育局课程共建的合作协议》、《宁波大学与镇海中学合作开发和实施职业技能类课程协议》,我校2016学年第一学期面向鄞州区普通高中和镇海中学学生开发开设的大学先修课程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充分发挥大学对高中的辐射指导作用,更好地利用高校的优质资源,将大学的培养理念和方式向中学延伸。
2.按需开设。根据与鄞州区教育局、镇海中学沟通,形成了2016年第一学期拟开设课程目录。
3.因材施教。课程内容应充分考虑高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认知能力和高中阶段育人要求等,以利于培养高中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
二、课程目录
鄞州区教育局根据各相关中学的意愿,提出了以下课程目录:
序号 |
课程题目或课程方向 |
申请开设学校 |
1 |
社交礼仪 |
鄞州高级中学 |
2 |
中学生生涯规划 |
鄞州高级中学 |
3 |
《周易》解读 |
鄞州高级中学 |
4 |
联合国与国际组织 |
鄞州高级中学 |
5 |
孙子兵法与心理战 |
鄞州高级中学 |
6 |
高中生职业生涯规划 |
姜山中学 |
7 |
高中生学习生涯规划 |
姜山中学 |
8 |
交往心理学 |
正始中学 |
9 |
电影名作赏析 |
正始中学 |
10 |
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 |
正始中学 |
11 |
应急逃生与组织 |
正始中学 |
12 |
人际沟通 |
正始中学 |
13 |
生命的世界 |
正始中学 |
14 |
社交礼仪 |
同济中学 |
根据镇海中学的意愿,提出了以下课程目录:
序号 |
课程题目或课程方向 |
申请开设学校 |
1 |
会计学原理 |
镇海中学 |
2 |
法律信仰与智识生活 |
镇海中学 |
3 |
三维建模与动画制作 |
镇海中学 |
4 |
玩转PPT |
镇海中学 |
5 |
现代交际礼仪 |
镇海中学 |
6 |
生活中的化学 |
镇海中学 |
7 |
中美关系史 |
镇海中学 |
8 |
英汉翻译 |
镇海中学 |
9 |
模拟面试课堂 |
镇海中学 |
10 |
中国结艺 |
镇海中学 |
11 |
三国水浒故事背后的科学问题 |
镇海中学 |
12 |
人际沟通 |
镇海中学 |
三、申报要求
鼓励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申报以上目录中的课程。
鄞州区课程总学时为18学时,根据对方排课要求,每次完成2学时的课程教学任务。由我校教师到相应的高中去教学,开课时段:同济中学为周五下午、姜山中学为周五、正始中学为周四、鄞州高级中学为周三下午。(具体时间由高中通知到开课教师)
镇海中学课程总学时为36学时,根据对方排课要求,每次完成2学时的课程教学任务。由我校教师到相应的高中去教学,开课时段另定。
申报教师请按要求填写《宁波大学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先修课程介绍》,并于7月6日中午前发送电子稿至[email protected]。
学校将根据教师申报情况择优推荐课程名单给鄞州区教育局、镇海中学。
四、教学规范
1.为确保课程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提供的教学大纲授课,不随意调停课;严格按照规定学时开展教学,不足学时须书面提交情况说明,超额学时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2.课程考核原则上应包括平时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成绩,平时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的具体方式及其比例均由任课教师确定。课程考核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课程结束后的两周内,任课教师应将课程考核结果打印稿(需签名和加盖相应高中的校章)和电子稿分别提供给高中和我校教务处。宁波大学对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课程修习证书。
3.课程学评教由鄞州区教育局、镇海中学和我校共同确定评教细则,相关中学负责组织学生评教结果。鄞州区教育局应将评教结果及时反馈给我校。评教原则上分为优秀(A)、良好(B)、及格(C)、不及格(D)四个等级。
五、鼓励措施
1.开设先修课程的教师,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和校内教坛新秀等先进个人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2.对于开设的先修课程计算教学工作量时系数为2。
3.课酬由相应高中按照150元/节课的标准在学期末一次性支付给开课教师。
4.交通补贴由鄞州区教育局根据路程远近在学期末一次性发放给开课教师。镇海中学的交通补贴由镇海中学发放。
5.作为年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任务之一给予教师所在学院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