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与国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拓展学生专业视野、感受异地校园学术及文化氛围、享受优质教学资源、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我校将从2014级、2015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于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赴青岛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汕头大学、深圳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学院、大连大学交换学习,为期1-2学期。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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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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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学习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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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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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学习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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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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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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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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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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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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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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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级、
2015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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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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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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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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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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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级、
2015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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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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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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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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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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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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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期
|
<2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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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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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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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级、
2015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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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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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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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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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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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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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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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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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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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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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级、
2015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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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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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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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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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派学生的基本条件
1.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等级且一般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2.
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实践创新能力,成绩优良,原则上无成绩不及格课程。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交换期间的学习任务。
三、选拔程序
1. 4
月29日16:00前,学生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提交《宁波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申请表》纸质表一份(见附件2)。
2. 5
月6日前,学院完成学生资格的审核与选拔,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将《宁波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申请表》纸质表、《宁波大学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表和电子版(见附件3)报学校教务处。
3. 5
月20日前,学校确定选派学生名单并公示。
4.
本学期末前,联系合作高校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学院和学生。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可通过宁波大学官微“交换生:生活不止眼前,还有诗与远方”专题了解详情,并通过微信页面左下角“阅读原文”提交报名意向。
2
.学生申请前需认真阅读交换学校的专业目录(见附件1)和宁波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本科生交换项目指南(见附件4),并通过网络等方式了解交换学校情况。
3
.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选课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