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1、期末考核工作即将开始,请任课老师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考核方式和成绩分配比率(2014版教学大纲原则上是按照平时占50%,期末占50%分配考核比例的,具体课程请务必核对教学大纲)反馈教务办。如果考核方式和成绩分配比率同教学大纲不符的,请各位任课老师把修改好的教学大纲(请签上您的名字)交到教务办备存,以备今年及今后的教学评估检查。 2、课号前7位相同的课程请教师相互协商考核方式。没有告知的课程的考核方式默认为校排闭卷。公选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程,以及采取开卷、“一页开卷”、面试、口试、撰写论文等考核方式的课程和中期结束的课程,结课考核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其他采取闭卷及学位课程,结课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具体课程见2017年4月14日学院教务办网站通知附件。 3、本学期教学周为1到16周,考试周为17和18周,所以部分要随堂考的课程16周开考(单周课程15周就可以考试) 4、请任课老师于2017年5月19日下班前,将AB试卷和答案交教务办,以便尽快安排印刷。学院试卷模板A4版格式。见附件。 教务办 2017.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