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持续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2015年6月1日(暂定)举办宁波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工会、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内学科专家组成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沈满洪
副组长:余雪华、李学兰、汪鹏君
成员:刘缨、杨丽华、许祖迸、何玉环、王海燕、段俊杰、朱依群、专家若干名。
二、竞赛原则
(一)坚持竞赛公平、公正,程序严谨、规范;
(二)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
(三)坚持广泛参与和择优选拔。
三、参赛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竞赛学科
(一)人文社会科学。
(二)自然科学基础学科。
(三)自然科学应用学科。
五、竞赛内容及方法
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
(一)教学设计。课程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参赛课程教学大纲的复印件和参赛课程教学设计由竞赛组织者提前一天交给各组评审专家进行评分,评分成绩在竞赛结束后公布。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二)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参赛选手面对评委进行课堂教学。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评委现场评分,成绩在竞赛结束后公布。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4。
(三)教学反思。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四方面着手,在给定的45分钟内完成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现场提交手写稿。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5。
六、竞赛实施
(一)学院竞赛和选拔
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工会、教务办、人事办、学科专家组成的竞赛和选拔小组,制订学院竞赛评选活动方案,广泛发动、领导和组织好本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通过院级竞赛,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同时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校级竞赛。(因时间紧迫,请有意参加学院选拔的老师于明天下班之前短信给姚乐彦报名)
学院于2015年5月25日前将《宁波大学第五届青年时选择拔师教学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一式两份、参赛课程教学设计的纸质稿及参赛课程教学大纲的复印件各8份及电子版交教务办姚乐彦([email protected])。
(二)学校竞赛
1.比赛时间初定为6月1日(周一),地点在一号教学楼(1-505、1-510)。
2.竞赛学科分组。
第一组为人文社会科学(含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
第二组为自然科学基础学科(含07理学);
第三组为自然科学应用学科(含08工学,09农学,10医学)。
3、竞赛流程
(1)学院于2015年5月25日前上报参赛名单,并提交相关材料及电子版。
(2)参赛选手在开始比赛前一天抽签确定本人参加课堂教学竞赛的参赛顺序(分不同学科组进行抽签)。
(3)比赛当天,参赛选手按各学科分组在指定竞赛地点进行课堂教学竞赛。
(4)课堂教学竞赛结束后,选手进入指定地点,完成教学反思(手写)。
4、其他注意事项
(1)选手在课堂教学环节提交给评委的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学院等信息。
(2)选手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审专家实行实名制。
5、竞赛奖励
(1)竞赛共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含科技学院)。
(2)获一、二等奖可作为教师业绩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