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落实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成果凝练,推进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立项的浙江省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范围
1. 我校2015年及2016年立项未结题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2. 2016年立项的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已延期一次且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取消该项目。
二、验收评审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3份)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3份)
3. 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教务处审核后退回)及验收材料清单各1份。
4. 每个项目所有材料装入一个牛皮纸袋,并将验收材料清单粘贴于袋子表面。
三、验收评审程序
1.由教务处对参加验收的项目进行材料初审。
2. 成立由校内外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相关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3. 由校教学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
4.在校园网对验收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四、验收标准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须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且均须完成《申报书》的全部研究内容。
请相关老师于12月3日中午前将验收材料交教务办,并将结题报告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