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因第一次查重不合格、答辩不及格和未参加一辩已进入二辩的同学(名单已录入论文系统)于4月28日前将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文献翻译、过程记录和毕业论文上传系统,第二次查重将在二辩前进行,如不按时上传相关材料,则取消二辩资格,直接进入三辩。一辩通过的学生也同时进行第二次论文抽查。毕业论文抄袭率达到30%(含)及以上直接进入“三辩”,抄袭率在30%以下—5%(含)之间需进行修改方能评定 “一辩”成绩,抄袭率低于5%以下“一辩”成绩有效。
教务办
20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