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和《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宁大政2013【69】号)的文件精神,对于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开展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到第五批报名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但未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教师、2015年报名参加第六批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
二、考核安排:
1.青年教师做好“培养日志”、“培训学时”等材料准备,填写考核表第2栏:培训学习情况(新教师培训、教研交流活动、网络课程培训、志愿者活动、合计培训学时),送交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2.导师审核“培养日志”、“培训学时”等材料,填写终期考核表第1栏,给出考核分数(满分40分),并签字。培训学时要求完成144学时,完成即为30分,未完成则考核等级直接计为不合格。
3.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组织3-5名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教学能力测评(12月下旬)。
4.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审核所有材料,填写“教学能力测评情况”及成绩(满分30分)、“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意见及考核结果(百分制),并由发展部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送交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考核材料要求:
每个青年教师一个材料袋(档案袋),由五部分组成:
1.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终期考核表;
2.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日志,记录培养期间培养内容、教学感悟、提升或进步(手写、每份不少于150字、有导师评语与签名);
3.培训学时支撑材料(提供证明复印材料);
4.教学能力测评专家打分表与专家组最后测评成绩单、学评教成绩、教学能力测评上课视频录像8-10分钟(光盘)。
5.青年教师培养期间教学科研与指导学生成果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终期考核书面总结。
“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终期考核表”和“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日志”表请在宁波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teacher.28draw.com/ “表格下载”栏、第六批青年助讲教师QQ群文件共享栏下载。
四、请相关老师于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